日前,一位网约车司机通过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络问政平台进行投诉。据该司机称,其于2025年5月31日11点51分,在惠东县大岭街道惠东大道2906号大岭第四小学附近的惠东县大岭粤惠汽车充电站为车辆充电。至12点30分充电结束后驶离,停车充电用时仅39分钟,却被收取了22.8元停车费,他怀疑遭遇了乱收费情况。
网络问政
该司机驱车离开充电站时接到一个前往盐灶背小学的载客订单(有订单为证)。在发现被“恶意”收取停车费后,他尝试多方联系沟通,期望问题能得到解决,然而均未取得有效进展。无奈之下,他选择通过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这一情况。
执法取证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迅速行动,立即介入处理。6月17日下午,该局派遣执法人员前往涉事商家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仔细核查,该店已按规定办理并公示了营业执照,且充电站为全自助模式,现场并无工作人员。在该充电站内的墙上,悬挂着“收费参考公示牌”,上面明确公示了各时段的充电费用,以及“充满十分钟内不收取占用费,超出10分钟收取超时占用费2元/分钟”的收费规则。经全面审查,暂未发现商家存在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该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尽管商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就此止步,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帮助投诉人化解矛盾纠纷。他们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开展消费调解工作。商家经自查后表示,由于系统故障导致多收取了停车费,并愿意给客户退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终止调解。在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后,投诉人表示对该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 郭秋成 实习生 刘权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