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继续大踏步前进。7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发布,从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等6方面作出部署。围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意见要求“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推动院庭长依法定职责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把关”。
在司法活动中,裁判文书的地位作用举足轻重。裁判文书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与结果,是人民法院分配权利义务、明确罪与非罪的基本形式,也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但不无遗憾的是,裁判文书水平不高、质量不硬的情况,在一些地方法院、若干法官中还有存在。此前,湖南省某县人民法院一份“七错”裁判文书引发公众热议。只有一页纸、几百字的裁判文书,出现了多处低级差错,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甚至连县名都写错,还把“身份证号码”写成“身份号码”,并把两名被执行人的名字反复写错。此外,“一份民事判决书上出现20多处错”“爹比儿子大两岁”“让被告自己给自己赔偿”等奇葩裁判文书,也让有关法院和法官备受指责。
裁判文书质量不过关,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就个案而言,错漏百出的裁判文书只会让当事人云里雾里,“胜得茫然、输得糊涂”。当事人打官司,目的是定分止争,厘清权利与义务,然而一份不知所云、凌乱不堪的裁判文书,恐怕根本就达不到最基本的司法要求。跳出个案而言,裁判文书也是司法审判的一面窗户,质量低下的裁判文书,折射出司法审判过程的马虎松懈,更会削弱司法审判机关的威信威严,降低司法审判活动的公信力,不利于司法公平公正。
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需要增强法官素质,特别是撰写司法裁判文书的能力。好的裁判文书,就是要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和讲究文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好的裁判文书,应当守住最基本的底线,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契合社会公德道德,应当保持逻辑通畅、语言流畅,最起码不能有粗疏错漏等低级问题。
另一个方面,就是要强化责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院庭长依法定职责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把关,无疑抓住了解决问题的牛鼻子。法官本人要落实终身责任制,对草拟的裁判文书负责。所在法院的院庭长,虽然不能违规干预具体司法审判活动,但还有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当所属法官出现裁判文书质量问题,板子也应打在负有法定职责的领导身上。《意见》明确了各级领导的职责,有利于压紧压实责任,更好地保证裁判文书的质量。
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关乎司法公平正义。频频曝光的奇葩裁判文书,是司法改革必须攻克的山头。中央、最高法出台的系列意见,开出了挖根除弊的药方,接下来关键在抓好落实,提高裁判文书整体水平。 □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