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深圳光明办理首宗噪声超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南方都市报APP • 光明大件事
原创2025-07-16 17:03

近日,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噪声超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在光明商会大厦召开。在光明区人民检察院的全程见证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以下简称“光明管理局”)与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涉事公司于协议签署当天缴纳了18295.15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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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案涉及光明区马田学校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1栋A座)拆楼作业阶段,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所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施工场地北侧场界外1米处、西侧场界外1米处测量噪声值分别超标11dB(A)、20dB(A)。该工地近一年收到附近居民噪音扰民投诉共计72宗。

会上,光明管理局向赔偿义务人详细介绍了本案的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赔偿事由和法律依据。依据《深圳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深环科院司鉴〔2023〕1号)进行核算,该项目超标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造成声环境损害金额为18295.15元。

考虑到噪声超标造成的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瞬时性,本案造成的声环境损害已无法在原地直接修复,光明管理局结合噪声污染排放特性和修复可行性,提出货币赔偿和替代修复两种赔偿责任履行方式。经过磋商讨论,赔偿义务人认识到施工噪音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与光明管理局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选择全额支付赔偿款,以货币赔偿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工地项目在加速施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尤其要注重对附近人居环境的保护。”会上,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提醒赔偿义务人。

采写:南都记者 王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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