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男婴离世家长获赔88万律师拿走55万”一事引发关注。报道显示,2020年初,韦先生带着6个月大的孩子前往医院就诊,迟迟没等来医生,其间孩子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后死亡。韦先生认为孩子的死与在医院等待过长、耽误治疗有关,便在2022年6月17日向涉事医院投诉。次日,他便接到邓姓律师主动打来的电话,称可以帮忙处理,随之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获赔88万元,律师拿走55万元,也就是说韦先生拿到的赔偿只有33万元,面对这种情况,他还只是觉得“代理律师好像骗了他”。与他的“后知后觉”相比,涉事的邓律师一如既往“揽功推过”:一方面,强调案件按照司法鉴定,本应给次责赔偿,是他的努力让韦先生获得了主责赔偿。另一方面,宣称55万元律师费白纸黑字写在正式的协议里,韦先生不应该反悔。事实上,这样的策略确实一定程度奏效了,评论区里就有一些网友指责韦先生贪心不足,应该有点契约精神。
复盘该案,邓姓律师利用了信息差和专业壁垒,耍了一些手段,包括一些不光彩的小伎俩,在服务韦先生这种法律素养不高的客户过程中,不动声色地完成了收割。比如,他为何能在韦先生投诉第二天就精准给其打去电话?无非是医院内部有线人。又如,为何韦先生关键时刻都不在场?无非是邓姓律师从中作梗,以联系不上等为由,使韦先生缺席了法医鉴定、调解等环节。再如,在关键文书上,虽然调解编号、赔偿金额等核心信息一片空白,韦先生却在律师的催促下茫然签字……
深入分析可知,邓姓律师的自辩根本经不起推敲。首先,把次责赔偿谈到主责赔偿并不属实: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认为,涉事医院在孩子诊疗过程中,存在对其病情不够重视,未尽到急诊负责义务,一定程度上错过最佳救治时机等过错,与孩子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因素,过错参与度为16%至44%。这样的责任比例,显然称不上是主责。
其次,一系列花招掩盖不了风险代理的本质。之所以一开始以科技咨询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约定赔偿超过23万元的部分将全额作为“咨询费”,核心目的无非是想规避《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中对风险代理的严格限制,企图游离在监管外。后续以其供职的律师事务所签署补充协议,则是为了顺利入账。不然,一个科技咨询公司又怎么能够收取律师费呢?而按照风险代理的相关规定,收费不能高于18%。按照这一比例计算,律师费顶多16万元,现在却高达55万元,远超当事人获得的赔偿,这明显有失公允,违背了朴素的正义观。
律师凭本事吃饭没有问题,收取行业约定俗成比例的“提成”也不丢人,但不能罔顾事实,夸大己方功劳,意图攫取超额利润。“88万赔偿55万律师费”让人看到的是算计与欺骗,而非服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收到当事人投诉的广州市律协在通报中指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邓某律师还存在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将一并调查处理。期待律协积极作为,依法依规处理此事。□ 墨攻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