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虚构病情倒卖药品致医保基金损失近44万!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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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7-27 17:47

7月27日,南都N视频记者注意到,国家医保局近日公布第二批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有参保人持本人及其母亲医保凭证,通过夸大、虚构病情,非法倒卖医保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近44万。

通报提到,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浙江省杭州市两名参保人吴某、韩某在杭州某药店购买的多盒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此后在哈尔滨市某药店再次销售。经查,参保人韩某是吴某母亲,由吴某为其代配药。吴某持本人及其母亲医保凭证,通过夸大、虚构病情,在杭州多家药店、诊所、医院使用医保超量配取27种药品,并进行非法倒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39854.73元。

杭州市医保部门已依法依规责令参保人退回医保基金损失439854.73元,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9个月。下一步,将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医保局透露,自2024年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采集和监管应用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530.98亿条。国家医保局提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带码采购,扫码结算;医保参保人员购药可以扫追溯码,一旦发现多次结算的疑似回流药,要坚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的第二批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福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倒卖医保药品案;山东省德州市徐庄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重庆市大足区边桥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钱育才诊所倒卖医保药品案;贵州省龙里县高沟卫生室倒卖医保药品案;河南省南阳市祥和大药房倒卖医保药品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永丰医药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倒卖医保药品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参保人王某、集贤县双福医药公司紫玉分店药店倒卖医保药品案;福建省泉州市参保人杨某倒卖医保药品案。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苓妍

编辑:冯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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