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沈女士向奥一新闻反映,2024年初其在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接受了咖啡牛乳色斑分次切除手术,本想改善面部外观,术后却留下了明显疤痕及“猫耳”(皮肤局部凸起),即便化浓妆也难以遮盖。院方称这属于正常现象,但沈女士对此并不认可,认为术后实际结果与医院宣传效果存在明显差距。
对此,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回复奥一新闻表示,脸部疤痕及“猫耳”形成属于术后的正常并发症。医院在手术前已充分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手术效果受个体差异影响,并且存在瘢痕等风险。手术操作符合规范,具体细节记录在案。目前,医患双方已共同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本案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回应称,该局已督促龙岗中心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反馈患方,如双方存在争议,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据了解,医患双方已经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该局将持续跟进事件处理进展,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市民反映:
术后面部留下明显疤痕及皮肤局部凸起
市民沈女士表示,2024年初,其在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整形外科接受了咖啡牛乳色斑切除手术,手术分两次完成。然而,术后面部却出现了明显的疤痕及“猫耳”(“猫耳”即皮肤缝合后在切口端点或转折处形成的局部凸起或褶皱),即便化浓妆或使用滤镜拍摄也难以遮盖,至今仍较为明显。
从沈女士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出,术前其左侧面部有一块浅褐色色素斑,大小接近大拇指按压后的指印。而近期的素颜照片则清晰显示,该部位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疤痕,疤痕一端还伴有皮肤凸起。在手机人像模式的拍摄下,其面部的术后痕迹仍清晰可辨。
沈女士术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沈女士近期素颜照片。受访者供图
沈女士近期用手机人像模式拍摄照片。受访者供图
据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2024年3月16日的门诊病历记载,沈女士3个月前曾在该院接受咖啡牛奶斑首次切除,当日系遵医嘱前来进行第二次手术切除治疗。
沈女士称,对于术后出现的问题,其近期向龙岗中心医院整形外科咨询。该院有医生及主任表示,此类疤痕及“猫耳”属正常现象,并称“为避免疤痕延长,会出现‘猫耳’”。但她在其他医院就诊时,有医生持不同观点,认为治疗此类斑块首选激光治疗,即便选择手术切除,“猫耳”也不应出现,且无“猫耳”不会导致疤痕延长。
其提供的7月10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病历显示,现病史为“左侧面部色斑切除术后,术后条索状瘢痕形成,高出正常皮面,少许,质地硬,出现少许猫耳”,初步诊断为“左侧面部色斑切除术后瘢痕增生”。
“早知道一个小手术会留下这样的疤痕,疤痕还会增生,我根本不会考虑做。”沈女士坦言,自己才二十出头,如今脸部状况比术前更糟,术后实际结果与医院宣传的“采用美容缝合技术,拆线后无针眼疤痕,愈合后瘢痕基本不明显”存在明显差距,“他们怎么能说是正常现象?”其要求院方对疤痕及“猫耳”进行修复,并希望以自身经历提醒他人避免类似情况。
图源: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公众号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创立于1952年,是龙岗区的急救、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保健中心,2005年被市政府命名为“深圳市第九人民医院”。2011年通过广东省卫生厅评审,成功创建成为深圳市东部、龙岗区首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17年7月成立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系龙岗区首家医院集团,目前集团共有4家成员单位(龙岗中心医院、平湖人民医院、坪地人民医院、龙岗区骨科医院)。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脸部疤痕及“猫耳”形成
属术后正常并发症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在回复奥一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患者因自小发现左面部色素斑,影响美观,到龙岗中心医院整形科面诊,接诊医生初步诊断:咖啡牛乳色斑,建议手术治疗,并沟通治疗方案,拟进行三次手术治疗。经患者手术知情同意后,分别于2024年1月5日、3月25日在局麻下进行“浅表肿物切除术+任意皮瓣形成术”“浅表肿物切除术”,两次手术术程顺利,无不适。目前瘢痕形成,患者于2025年7月7日到医院投诉,表示对目前术后现状不认可,要求解决并赔偿,医院引导患者进行调解,目前龙岗区医调委已受理患者的调解申请,医院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医疗争议。
该院表示,脸部疤痕及“猫耳”形成属于术后的正常并发症,术前已向患者明确告知需分多次手术,有相当部分“猫耳”一般在术后一年左右慢慢平复,即使存在小的“猫耳”也可以进行局部调整等医疗手段解决。
针对术前是否进行体质评估及风险告知,该院称,瘢痕体质的评估主要依靠既往瘢痕的存在情况做初步评估,手术知情同意书已明确告知患者切口有留存瘢痕可能,而“猫耳”的产生也属于正常术后的并发症之一。医院在手术前已充分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手术效果受个体差异影响,并且存在瘢痕等风险。手术操作符合规范,具体细节记录在案。目前,患者未按治疗方案计划进行第三次手术。
对于后续解决方案,该院回应称,目前患者已明确表示不会在该院接受医生提供的下一步治疗方案。鉴于目前情况,医院尊重患者选择,并建议其可考虑至上级医院进一步就诊咨询。关于患者提出的诉求,医院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双方可通过协商、龙岗区医调委调解或司法途径(包括医疗损害鉴定)解决争议。医院将积极配合并尊重最终结果。
该院最新回应称,2025年7月29日,医患双方已共同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本案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下一步根据鉴定意见进一步协商,或直接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医患双方已经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将持续跟进事件处理进展
奥一新闻记者发函联系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该局回应称,患者已于2025年7月7日向该局提出信访事项,反映其在龙岗中心医院就医的相关问题,目前该信访事项正在办理中。该局已督促龙岗中心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反馈患方,如双方存在争议,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据了解,医患双方已经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该局将持续跟进事件处理进展,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接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总体评价:80分 良
介入速度:22分
理由:龙岗区卫健局在接到沈女士的信访事项后,介入响应及时,持续跟进事件处理进展,体现了对群众诉求的重视和高效处置的态度。
处理进度:18分
理由:龙岗区卫健局督促龙岗中心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引导双方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目前,医患双方已委托医疗损害鉴定,事件整体处理进度有序,处于纠纷解决的常规推进阶段。
处理效果:19分
理由:龙岗区卫健局在处理此次纠纷时,有效推动医院与患者展开沟通,同时确保处理过程严格遵循相关规范,为纠纷解决搭建了合规且具针对性的框架。不过,目前信访事项仍在办理中,处理效果暂未完全显现,后续需持续推进以切实化解矛盾。
奥一基层治理研究员评价:21分
理由:此次事件暴露出医患沟通存在不足:医院在术前对瘢痕、“猫耳”等风险的告知,以及术后效果的宣传,未能充分结合患者个体差异,导致患者心理预期与实际结果出现较大落差。龙岗区卫健局接到信访后,及时督促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并持续跟进进展以维护医患双方权益,处理方式值得认可。建议该局后续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推动医院建立术前沟通和术后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在风险告知与效果宣传中重点关注患者个体差异及心理预期,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或沟通不充分引发的矛盾,进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患者满意度。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刘正方
编辑:刘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