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多家企业领“罚单”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5-08-01 20:27

根据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多家企业违规在东莞投放共享电动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被罚。其中,红鹰科技(广东横琴)有限公司、广东小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各被罚2万元,深圳众易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2000元。

两企业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各被罚2万元

根据通报,红鹰科技(广东横琴)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19日,分别在长安镇厦岗、厦边社区共投放377辆雄鹰出行共享电动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1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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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于2025年7月15日,分别在长安镇新安、咸西社区投放300辆骑橙出行共享电动车、552辆小彬出行共享电动车,共852辆共享电动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380平方米。

红鹰科技(广东横琴)有限公司和广东小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序号102,严重处罚裁量档次,这两家企业各被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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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5年7月22日9时,深圳众易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麻涌镇古梅南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4平方米,被罚2000元。

东莞暂不支持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根据2023年6月15日印发的《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安全、通行及停放设施条件等因素,东莞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后期可结合市民出行需求、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工作。该《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16日。

对于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行为,东莞多镇街城管分局在行动。近日,企石城管分局联合交通运输分局、交管大队,在全镇范围开展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秩序环境,及时消除共享电动车潜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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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开展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图源:印象企石

针对散乱停放、占压人行道和盲道的共享电动车,执法人员将违规共享电动车搬上运输平板车,涉事品牌包括本铯、松果、小果、美喵等。截至7月30日,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违规停放的80余辆共享电动车实施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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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开展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图源:印象企石

此外,今年4月,桥头城管分局曾提醒广大市民,目前该镇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均为违规投放,车辆状况较差、运营管理以及收费标准等缺乏监督,且车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安全设备未经配备完善,极大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倡议市民自觉拒绝使用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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