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六起隐性债问责案例,有地方新增隐性债超六百亿元

南都N视频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5-08-04 18:20

南都讯 记者杨文君 发自北京 近日,财政部公开通报了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的地方包括辽宁沈阳、福建厦门、山东德州、湖北武汉、重庆和四川成都,共增隐性债超1400亿元,其中,福建厦门新增隐性债最多,共计683.96亿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隐性债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预算之外,直接或间接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这些债务不在限额和预算管理计划内,不以地方债形式存在,但地方政府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另外,有专家表示,隐性债务规模以及增速往往比显性债务高很多,隐性债务背后通常伴有违规行为,如违规担保、明股实债、承诺固定收益,以及兜底回购等行为;隐性债务主要是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变相举债,其风险高于地方政府显性债务。

南都N视频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的六起案例中,隐性债形成的操作方式多为国企垫资或者国企向银行借款等,承担了本应由地方政府建设的项目等。

比如,在福建厦门新增隐性债案例中,2020年7月以来,按照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实施7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578.97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578.97亿元。2020年11月以来,按照原厦门市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片区指挥部(现厦门市同翔高新城片区指挥部)相关会议要求,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实施同翔高新城产城融合城市更新核心区一期项目,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4.4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4亿元。2019年10月以来,按照厦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资建设32个安置型商品房项目用于安置被拆迁户,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100.59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00.59亿元。该案例中的相关人员已被问责。

财政部方面表示,这六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求的有力举措。各地方各单位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理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财政部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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