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为规则》),近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平台化发展的新经济形态,发展好、规范好平台经济,关乎经济社会资源高效配置以及各利益相关方权益保障。近年来,面对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平台经济价格监管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尽管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对经营者价格行为做出了一般性规定,但在新兴的平台经济面前,仍需要更细、更实、更常态化的价格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监管政策体系是时之所需。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电商就是四大重点整治的行业之一。以低价竞争为例,运用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的价格战,作为市场竞争的一种形式无可置喙,但问题在于,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超出正常竞争范畴的价格内卷现象,其中,近期各大平台主导下的“外卖大战”令商家叫苦不迭。对此,就有不少讨论提到,如果商家不参与补贴活动,则无法获得流量曝光;若参与补贴活动,不少补贴金额又需要商家承担,这样一来,无疑就变相强制商家低价促销。
《行为规则》强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进行促销”,充分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从这一角度看,《行为规则》并非意在“一刀切”叫停大额补贴等价格竞争行为,而是通过约束平台,从底层规则上对平台补贴活动进行规范,尊重市场规律,以规则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
流量既是平台的经济活力源泉,也是平台技术发展的重要资源。消费者行为数据、商家及供应商成本等信息均在流量中被平台获取,这些海量数据可以用来优化服务供给,却也难免成为平台同商家、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差。消费者常常中招的套路里,大数据杀熟、先涨价再打折、平台补贴不清晰等,实际也都是平台利用这一优势实现的暗箱操作。《行为规则》对此均有明确提及,要求:“细化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需要遵守的价格标示规范。要求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做好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规定简而言之就是,价格标示必须明明白白,促销规则必须清清楚楚,差别定价、动态定价规则必须透明,而这无疑就是长期以来消费者所呼吁的。
价格竞争必须是正当的竞争行为,更应该是能够激活市场活力、让消费者和商家等多方共赢的策略。因此,追逐流量引发的无序竞争需要强监管,规则框架越细越实才能真正利好多方。而价格竞争更有序透明,也才能形成健康的电商生态,让平台经济得以长远发展。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