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官网显示,资生堂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对商品编号申报不实,漏缴税款超18万元,被罚8.5万元。针对此事,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资生堂,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官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当事人先后12次委托上海赫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维生素C葡糖苷9500千克,申报价格共计FOB168341475日元,申报商品编号2936270090,进口关税税率为4%,进口增值税税率13%,报关单号220120221000318459等。经查,上述货物的商品编号应为2940009090,进口关税税率为6%,进口增值税税率13%,进口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经核,上述货物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87002.48元。其中,漏缴关税为人民币165488.9元;漏缴增值税为人民币21513.58元。
资生堂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吴淞海关认定,上述事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资生堂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资生堂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 2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ANTONIOS KONSTANTINOS SPILIOTOPOULOS,股东包含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生堂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株式会社资生堂。
财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资生堂集团实现销售额4698.31亿日元,较上年同期的5085.36亿日元减少7.6%;核心营业利润约233.72亿日元,同比增长21.3%。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3月31日起,资生堂集团对中国与旅游零售业务实施运营和管理架构重组,合并为“中国与旅游零售业务”新板块。同时,资生堂企业执行官兼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梅津利信(Toshinobu Umetsu)被任命为资生堂企业执行官、中国区及旅游零售区首席执行官。数据显示,中国及旅游零售板块今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下滑12.4%至1739.41亿日元,核心营业利润下滑15.6%至388.11亿日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