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阳江市人民政府获悉,《沈海高速阳江路段“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近日发布。据调查报告,1月24日4时40分许,沈海高速阳江段K3276KM+760M处接连发生3起道路交通事故,其中4时57分许发生的第3起事故为小轿车失控碰撞因事故停在应急车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小轿车上4人死亡。
事发现场。
高速上接连发生3起交通事故
据调查报告,三起事故的具体经过为,4时40分许,李某驾驶粤KY***V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沈海高速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阳江市江城区沈海高速上行线3276KM+760M时,向左变更车道碰撞同方向由黄某锋驾驶的粤L8***B号小型轿车。粤L8***B号小型轿车被撞后失控与中央分隔带发生碰撞,随后横停在第四车道内,粤KY***V号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造成粤 L8***B号小型轿车上3名乘客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4时51分许,黄某杏驾驶粤E3***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E***8挂)经过事故地点时,车身右侧碰撞停在第四车道内的粤L8***B号小型轿车后停在应急车道上,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4时57分许,陈某亨驾驶粤G3***8号小型轿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因车辆失控碰撞停靠在应急车道内的粤E3***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E***8挂),造成车上陈某亨、陈某财、陈某富、陈某华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外,黄某锋报警后,因自己驾驶的小轿车行李厢门受损无法打开,便与粤KY***V号牌车驾驶员协商,从其车辆中取出三角警示牌,摆放在粤L8***B号小型轿车往广州方向约30米处。第二起事故发生时,粤E3***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E***8挂)将该警示牌撞走,随后没有再摆放其他任何警示牌。
调查报告认为,第三起事故中,粤G3***8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亨,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行驶系性能不合格)、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小轿车超速行驶失控碰撞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输企业属地监管部门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陈某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对第三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此外,粤KY***V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李某,承担第一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第二和第三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粤L8***B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黄某锋,承担第二和第三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粤E3***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E***8挂)驾驶员黄某杏,承担第三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高速行驶时转向导致滑移碰撞
调查报告披露,经调查,粤G3***8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和3名乘客均为同村邻里关系,未有证据证明存在非法营运和疲劳驾驶的情形。
经鉴定,该车前轮胎壁表面与轮辋边缘均未检见存在周向压痕,排除发生碰撞前前轮已失压,认定车辆前部发生撞击后挤压前轮致使前轮与前轮周边区域杆件发生接触,导致失压。
此外,粤G3***8号小型轿车发生失控侧滑的原因是,该车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在超越其左侧的货车过程中,在第四车道内行驶时,遇占道停止的粤L8***B号小型轿车。随后该车往左避让,但为避免与第三车道行驶的货车碰撞,该车在通过粤L8***B号小型轿车停止位置时,又往右转向。由于车辆处于高速行驶状态,且车辆运动方向不断改变,导致滑移,与停止状态的粤E***8挂号挂车后部发生碰撞。
南都此前报道,2月,一辆小米SU7的轮胎在阳江阳西新墟服务区,被汽修厂员工割破,引发关注。此事发生后,在此之前的一起发生于沈海高速阳江江城路段,且造成4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又引发网友关注,有人质疑“事故原因是否与车辆也被该汽修厂割轮胎有关”。
针对这起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南都记者查询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注意到,1月26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阳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沈海高速阳江江城“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其中提到,1月24日,位于沈海高速公路阳江市江城区路段,一辆小汽车与一辆槽罐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
对于有关质疑,2月12日,阳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交通事故和割轮胎没有必然联系”。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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