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广正发 8月28日,广州市委政法委、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上发布《加强广州数据治理和数据产业发展法治保障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服务推动广州数据治理和产业发展。
此次发布的举措共17条,分列5大部分,包括营造大数据时代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构建包容审慎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法律服务业的能级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加强数据治理普法与人才队伍建设。
在法治环境方面,突出地方立法引导规制,司法树立标杆、稳定预期,以及仲裁在数据治理的重要作用。
在执法监管方面,坚持包容审慎、宽严相济,注重资源整合,探索适应数据产业发展特点的执法模式。
在法律服务方面,力争举措精准且有所突破,部署打造数据治理规则标准高地、率先探索成立数据保护官协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业头部律师事务所3项重点任务。
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着眼数据应用出海、数据跨境纠纷解决、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等问题,强调发挥广州的区域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
在普法与人才建设方面,部署三个“一批”任务,开展一批精准化分众化数据法治普法活动,推出一批重量级、叫得响的研究成果,培养一批数据法治领域的高端人才。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评价道,广州在数据治理领域展现出较高的市场主体参与度,《举措》提出率先探索成立数据保护官协会的实践具有创新意义,这一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属于先行先试。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数据保护官主要承担两方面职能:一是对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治理的合规工作;二是对外衔接工信、网信等政府部门,搭建产业与监管协同的桥梁。
高秦伟认为,《举措》提出率先探索成立数据保护官协会借鉴了欧洲的类似经验,通过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治理,同时构建政府与企业的常态化对话渠道,有助于缓解技术快速发展与政府监管能力之间的适配问题。
广州的实践体现了"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相较于传统模式更具务实性,对推动合规体系建设、标准制定及行政监管效能提升具有促进作用。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教授习超认为,数据应用出海、跨境数据纠纷化解、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举措》提出探索实施“内地孵化-港澳落地-全球辐射”数据应用出海方案,引入内地成熟的数据应用场景与企业进驻港澳,将有助推动形成粤港澳数据经济创新生态,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对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的探索应用,将有效提高跨境数据纠纷的解决效率和便捷性,提升市场主体跨境合作信心。南沙数据出境综合服务中心与“企业白名单”制度,既强化了数据安全底线思维,又通过信任机制降低了企业跨境成本。
《举措》以多项创新举措激发区域数据要素潜力,及时回应实践需求,为加快推动“数字湾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其经验对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的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赵精武表示,《举措》直面当前数据治理与产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切实从制度、政策层面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举措》立足国家数据要素改革的宏观背景,发挥大湾区的制度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面向广州的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法治保障举措,从法治环境的营造、监管体系的建构、法律服务的提升、数据跨境的推动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等多个维度着手,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