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深圳海事局在前海妈湾智慧港组织开展一体化海事政务服务便利举措宣贯会。来自码头、船舶代理公司、拖轮公司、燃油供应公司等35家港航企业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宣贯会。
据了解,深圳海事局于近日发布了一体化海事政务服务若干便利举措通告,通告涉及国际航行集装箱班轮移泊、港区间危险货物中转、港作拖轮和燃油供应船申报手续优化等四项海事政务服务内容,惠及前海片区港口码头企业、往来深圳的所有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深圳水域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和港口服务公司等航运链条多个环节。据海事部门测算,一体化海事政务服务便利举措落地生效后,将为深圳水域港航企业每年节省各类手续办理超过1.2万小时时长,有效提升港口通关效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进更高水平的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持续优化航运营商环境,推动海运业高质量发展,深圳海事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办实事、解难题”现场调研,从创新政务服务举措的角度寻找突破口,通过审批结果互认、数据共享和复用推进极简申报、审批秒批。为做好便利举措实施后的审管衔接和水上安全保障工作,深圳海事局还同步出台了便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深圳海事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1年在深圳西部港区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试点,“深化海事‘放管服’改革”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以来,海事部门聚焦在“减事项、减证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方面持续发力。本次发布实施的一体化海事政务服务便利举措是多年来深入探索和实践的又一次纵深突破,受到深圳港航企业和国际航运公司的普遍欢迎和认可。接下来,深圳海事局将进一步聚焦交通强国建设,推进在更高水平的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持续创新海事服务,为深圳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输出海事经验。
通告原文如下:
深圳海事局关于发布一体化海事政务服务若干便利举措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进更高水平的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持续优化航运营商环境,推动海运业高质量发展,深圳海事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下海事政务服务便利举措。
一、推行港作拖轮进出港报告“日报告”
在深圳西部水域或东部水域内跨分支海事局辖区作业的港作拖轮,可以通过向拖轮日常停泊所在地管辖分支海事局进行船舶进出港日报告的简化方式进行,每航次不再进行进出港报告。
二、推行燃油供应船“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一次办”
在深圳西部水域或东部水域内跨分支海事局辖区开展多次供油作业的燃油供应船,仅需在本航次进入和离开时,分别向管辖分支海事局办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期间无需重复办理。
三、推行国际航行集装箱班轮和港澳航线小型集装箱船改变靠泊港区或移泊手续“一次办”
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改变靠泊港区以及在港区内或港区间移泊的国际航行集装箱班轮和港澳航线小型集装箱船,已经办理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进口岸手续、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以及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的,无需重新办理。
四、推行改变出口装船港区的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一次报”
已在前海合作区任一港区申报了“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货报)的船舶载运集装箱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因更换出口装船港区需进行港内水水中转运输的,无需重复进行“货报”。
本通告所称“深圳西部水域”是指由蛇口海事局、南山海事局、大铲海事局和宝安海事局辖区所组成的一体化水域;“深圳东部水域”是指由盐田海事局、大亚湾海事局辖区所组成的一体化水域;“前海合作区各港区”包括蛇口、赤湾、妈湾和大铲湾四个集装箱港区。
本通告有关便利举措,不适用于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重点跟踪船舶、重点跟踪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海事局一体化海事政务服务便利举措操作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2025年8月22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覃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