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B站五四品牌片《大魔术师》遭恶意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B站《大魔术师》不存在抄袭,被告人方文构成名誉侵权,需立刻停止侵权、连续十日置顶登载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8万余元。
2024年5月4日,在B站发布五四品牌片《大魔术师》不久,自称是“青年导演”的方文,发布多个视频指控B站的内容洗稿。随后,《大魔术师》团队公布创作细节及大纲对比,表示不存在剽窃抄袭方文创意,要求方文立刻撤回指控并道歉。方文无视并继续传播扩散诬告视频,严重侵害了公司及作品名誉权。最终,B站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判决书中,法院认定,B站的成片与方文的故事大纲差异明显,一般公众不会对二者产生混淆。方文本应通过正当途径予以解决,但其在多个平台发布的过激言论内容显已超过陈述客观事实的范围。方文的诋毁言论发布在微博、小红书、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知名公共网站,信息传播范围广泛,且其言论带有明显的公开扩散的用意。
根据判决结果,方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停止发布并删除其在公共网络信息平台上发布的针对B站的涉案言论及视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注册使用的公共网络信息平台上连续十日置顶登载道歉声明,向B站公开道歉;此外,方文应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约18万元。
据悉,《大魔术师》于去年5月3日在B站发布,曾登上B站“第268期每周必看”名单。《大魔术师》的拍摄方——“Blank杭州团队”曾在2024年5月5日发布原创声明称,自4月2日晚10点30分收到项目brief开始,所有原生创意和文本创作均由Blank与B站品牌方共同完成,影片脚本系Blank与本片导演陈马俊共同完成。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