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东莞市村(社区)停车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停车管理,规范村(社区)停车收费及秩序管理等行为。
鼓励村(社区)优先建停车场、划道路泊位
明确在特定道路及其相关区域禁止设置道闸
此外,各村(社区)依规科学合理设置停车物业管理区域,严格执行落实市有关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标准和公平合理收费要求,努力平衡好各方主体停车诉求和利益关系;鼓励村(社区)自主组织运营管理,或以购买“停车综合服务”方式引进专业的第三方停车服务企业,提升停车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指导意见》还明确,村(社区)应优先通过建停车场、划道路泊位等方式解决停车问题。对于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可根据实际在居住核心区划定停车物业管理区域,并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智能停车道闸。
今年4月,南都N视频记者走访部分村(社区)围合管理。资料图
但是,在国道公路、省道公路、县道公路、乡道公路、村道公路等及其公路控制区等“公路”区域,在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等“城市道路”区域,在村(社区)主要承担重要交通功能的道路,以及连接大型公共服务机构、公交车通行线路、设置有红绿灯等设施的道路等村(社区)主要“通勤道路”区域,禁止设置智能停车道闸设施。
针对违规设置行为,《意见》明确对未达设置条件、未经镇(街道)审核验收或未备案的道闸设施,以及未按要求整改的容缺设施,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村(社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拆除。
增加停车资源供给
村(社区)可从三大方面着手
在增加停车资源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东莞各村(社区)可从“新增建设停车设施、规范设置道路停车、推动停车资源共享”等方面着手,根据停车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镇街可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在有关城市道路、农村公路上依法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作为临时性停车资源的补充。
为规范村(社区)停车秩序,维护村(社区)内居民、租户及经商办企业人员正常的停车需求和权益,村(社区)内的道路,在满足消防等通行功能的前提下,村(社区)可自主或委托第三方公司(单位)实施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依法依规设置停车设施;鼓励停车矛盾突出、村(居)民有夜间停车需求的村(社区)在符合条件的道路上,设置有条件分时段的限时停车带,并实施统一管理,缓解停车难。
同时,支持村(社区)内工厂、商住楼、物流园、自建房等企业或业主,在自有物业产权(使用权)范围内增设停车位,尽量自行解决自身停车需求。鼓励建立村(社区)停车共治共享机制,推动村(社区)内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村(社区)应积极协调统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将内部空闲停车资源向村(居)民、租户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缓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
2025年下半年开始投用的长安镇厦岗社区海螺高层停车楼。图源:欢乐长安
今年4月,南都N视频推出了专题报道《东莞围村收费何去何从》。据此前报道,记者当时走访发现,部分村(社区)存在消防禁停区被占道停车、重收费轻管理、车辆违停至村外非收费区域等多个显著问题。
今年4月,南都N视频记者走访部分村(社区),发现存在多个问题。资料图
此外,也有部分村(社区)率先尝试从“停车围合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型,通过社区围合管理的成功样本,为全市更多的村(社区)“转型”提供现实注脚。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莫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