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行被处罚款295万,涉黄金租赁业务违规等

南都N视频APP · 湾财社
原创2025-09-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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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指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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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贷款业务、黄金租赁业务、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报表数据管理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295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也吃到罚单。其中,对黄以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黄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王立宇、吴昊、林志刚罚款5万元。总体罚款金额超过300万元。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因黄金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的处罚并不多见。业内人士介绍,黄金租赁业务是银行向企业提供以黄金为媒介的融资业务,也称作为“借金还金”,是指在银行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规定的法人客户从银行租赁出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租赁费用,到期公司再把黄金实物归还给银行的一项业务。

不只是深圳分行,近期中国银行多地分支机构也领到罚单。今年9月,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置换贷款用途审查不到位、集团融资风险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审慎、信用卡分期业务交易背景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分局罚款200万元;8月,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因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万鹏飞因“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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