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女子接触氢氟酸不幸去世引发关注。9月18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余杭警方获悉,该废墟处原建有一平房,氢氟酸为本从事外墙清洗的该平房居住者于2015年时所遗弃。对此,有网友质疑该放置多年的氢氟酸为何还有如此大的危害。9月18日,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智慧应急管理学院执行院长赵来军向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氢氟酸溶液在密闭的塑料桶中储存时并不会挥发,浓度不会下降。“即使下降了一点,但氢氟酸在低浓度下也具有很强的危害。”
事发路段旁菜地。
至于为何该白色方形塑料桶会被一脚踩破,赵来军补充,该装置氢氟酸溶液的塑料桶经过十年,有很大可能会变“脆”。“塑料桶放10年本身就会物理老化,导致变‘脆’,另外氢氟酸溶液腐蚀性很强,可能会加快该桶变‘脆’。”
谈及该遗弃氢氟酸者将被如何处置,他指出,随意丢弃氢氟酸,造成他人伤亡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丢弃氢氟酸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后果,还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南都此前报道,9月15日晚,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通报称,9月9日,涂某某(女,52岁)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公安机关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生态环境部门已按规范完成现场无害化处置;街道正在全力推进善后处置工作。目前,事发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18日,南都记者从余杭警方获悉,9月9日上午,涉事女子涂某某陪同两位女性朋友在事发区域垦荒种菜,其间涂某某在经过废墟时踩破一只白色方形塑料桶,脚部接触桶内液体(氢氟酸)后出现剧烈灼痛。同行人员取水为其冲洗后将其送至涂某某丈夫经营的食品店,后由其丈夫送医救治。
现场勘查发现,在废墟处另有两个同类型塑料桶(一桶满装、一桶剩半桶,均密封)和一外包装纸箱残片(上有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经调查,该废墟处原建有一平房,艾某发(男,1938年出生,湖北人)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曾在该空置平房居住,该三桶氢氟酸系其从事外墙清洗工作的儿子艾某槟(男,1973年出生)放置,2015年搬离时遗弃。
9月18日,南都记者从杭州市余杭区相关工作人员获悉,余杭区已成立联合调查处置组,目前对全区待开发利用的空地完成初轮排摸调查,暂未发现类似危化品状况。
采写:南都N视频见习记者 付冰洁
编辑: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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