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国科协发布关于撤销周新源等5人所获奖励的公告,收回5人所获奖章、证书、奖金。其中刘建妮所获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撤销。19日18时许,南都N视频记者查询发现,刘建妮获得该奖的时间为2014年,目前其所在高校仍有祝贺其获奖的宣传文章。
刘建妮。
公告显示,中国青年科技奖第八届获奖者周新源、第十届获奖者陈哲宇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中国青年科技奖第十一届获奖者孙倍成、第十七届获奖者赵远锦,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第十一届获奖者刘建妮,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以上行为均已被相关部门处理或通报。
公告称,为维护奖项的荣誉性、权威性、严肃性,经奖项主办单位研究决定,撤销周新源、陈哲宇、孙倍成、赵远锦所获中国青年科技奖,撤销刘建妮所获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收回以上5人所获奖章、证书、奖金。
南都记者查询得知,2014年12月,据西北大学官方公众号介绍,素有中国青年科技女性“诺贝尔奖”之称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揭晓,该校地质系刘建妮教授当选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这是该校教师首次荣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2024年10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刊发《2024年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二批次)》。刘建妮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请托、约定答辩问题,并在自己成为评审专家后泄露身份、为他人提供帮助的案例,位列其中。
通报称,经查,刘建妮在2021年重点项目通讯评审过程中通过邮件等方式向多位可能的专家请托,在重点项目答辩前打探评审专家信息并向多位专家请托,向其中两位评审专家全成、程海发送希望答辩时对方提的问题,违规获取会议评审投票结果后又向他人泄露评审结果;在2021年面青地项目会议评审过程中,泄露自己的评审专家身份、为项目申请人提供帮助并泄露评审信息。刘建妮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十条第一项,撤销刘建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滇东寒武纪生物演化、化石埋藏与古环境重建探索”(批准号4213020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刘建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取消刘建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5年(2024年4月9日至2029年4月8日),给予刘建妮通报批评。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被通报的刘建妮系西北大学地质学系古生物教研室教授。南都记者查询发现,截至今年9月19日18时许,西北大学地质学系网站上还有关于刘建妮的个人简介和科研成果介绍。
此外,南都记者查询获悉,目前西北大学官方公众号仍有祝贺刘建妮获得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宣传文章。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