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他杀!官方通报一起亡人事故,深圳两公司被建议依法处理

南都N视频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5-09-25 17:57

奥一新闻注意到,日前,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龙华观澜龙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项目“9·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9月18日8时25分许,观澜街道龙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项目工地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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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事发工程名为“龙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涉事工程”),工程内容为龙华区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沿河截污系统提升工程观澜河干流箱涵减水量工程存量管网修复完善工程局部地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2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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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代建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水务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政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合创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深圳旭晟辉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旭晟辉公司)。

事发经过

进入挖掘机旋转半径内作业

1名工人被挤压身亡

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9月18日7时30分许,深圳旭晟辉公司班组长何某鹏带领黄某芽等4名工人到观澜街道桂花路58号进行管线探挖及积土清理作业。

8时许,深圳市政公司施工员赵某佳及深圳旭晟辉公司项目经理何某到达现场监督作业,挖掘机驾驶员陈某超开始进行土方开挖,何某鹏安排黄某芽在现场配合挖机作业。

8时25分许,黄某芽进入挖掘机作业旋转半径内进行地面泥土清理时,被挖机转台尾部挤压至工地旁边围墙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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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何某发现黄某芽捂胸蹲地,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赵某佳将事故信息逐级上报。120到达现场经抢救后确认黄某芽死亡

接报事故信息后,龙华区水务局、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观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取证。

原因查明

工作未及时上报,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根据调查报告,直接原因分析为——

1.人的不安全行为

死者黄某芽违规进入涉事挖掘机回转半径内进行泥土清理作业。

2.物的不安全状态

经调查,涉事挖掘机日常进行了维护保养,各项机能正常,未处于不安全状态。

此外,调查报告显示,事发现场光照充足,地面干燥,排除环境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经现场勘查、人员询问和查询监控录像,公安机关认定黄某芽死亡排除他杀

间接原因分析为——

1.深圳市政公司未按项目规定将此次作业报至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黄某芽违规进入挖掘机回转半径内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深圳旭晟辉公司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根据调查报告内容,本次事故主要暴露了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上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不到位,该由监理旁站的工作未及时上报,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对现场人员违规作业习以为常,未能及时制止;二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时贪图便利,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作业。

处理建议

建议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依法处理深圳市政公司等有关单位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起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如下:

• 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黄某芽违规进入挖掘机回转半径内进行泥土清理作业,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 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深圳市政公司未按项目规定将此次作业报至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黄某芽违规进入挖掘机回转半径内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

2.深圳旭晟辉公司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蔡诗妍

编辑:蔡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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