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锁定座位”再引热议,律师评“有变相抬价嫌疑”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广州
原创2025-09-3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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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假期前,关于乘坐飞机需要“里程兑换选座”“付费选座”的争议再次在网络上掀起。有媒体报道,国内多家航空公司锁定客舱座位,购票旅客需要额外支付一定费用或使用里程积分进行解锁,方可选座。南都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进报道。

 

锁定座位不可选

临近起飞将免费

袁女士计划10月4日乘坐南方航空公司航班,从广州飞往石家庄。9月30日上午,当她进行线上选座值机时发现,所剩座位已经不多了。

除了一些标有人像图标的座位已被选外,在机舱前部的“明珠经济舱”和后部近洗手间处的座位基本上已被锁定,显示图标为灰色,意为“不可选座位”。点击这些灰色图标,便会弹出“付费解锁”的窗口。“需要支付200多元,便可以解锁选座。”袁女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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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经济舱座位和经济舱前排座位均被锁定,或已被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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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图标示意的不同座位状态。

袁女士致电南方航空客服了解详情。客服回复表示,“不可选座位”可到值机柜台解锁,先到先得。袁女士进一步询问“锁座的比例”,得到的回复是:每一趟航班都会锁座,具体的比例,需要打开选座页面查看确认。

此外,这些需要额外支付费用解锁的座位,除了位置靠前外,并不会在座位空间上占绝对的优势。“客服告诉我说,明珠经济舱的座位间距是33英寸(约84厘米),经济舱的间距有28至38英寸(约71-96厘米)不等。“袁女士告诉记者,这意味着经济舱的座位空间可能反而更大。

除了需要额外支付费用解锁的“不可选座位”,机舱内还有袁女士花钱也选不到的座位——里程兑换座位。由于乘坐南航飞机的里程数不足,袁女士失去了选择权。

不过,按照南航公布的《提前选座产品须知》,这些需要花钱和里程的座位,在既定的临近飞机起飞时刻,如果有剩余将可以免费获得。该文件对不同座位区域的“提前选座产品”规定了价格和销售时限。例如,明珠经济舱1排座位的价格,长航线是1000元,短航线是450元,销售时限为“出票后至航班起飞前24小时”。还有其他多个区域的座位,均有对应不同的价格和销售时限。

记者还采访了多位乘客在“选座”一事上的经历。陈先生今天上午发现自己的座位被系统自动分配,后手动重新选择了座位,换到了与伴侣挨着的座位上。王先生近几日乘坐了多趟航班,却发现无法提前线上选座值机,但有部分座位显示“已经被选”,怀疑“全价票乘客可优先选座”。李女士计划乘坐国际航班,去往国外旅行,发现仅是选择“座位偏好”,就需要一人10元,便决定到值机前台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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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设置座位偏好”需要每人10元。

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均存在需要付费和里程兑换解锁锁定座位的情况。多家媒体关注此现象,进行了报道。网络上,众多网友分享自身经历和给出观点。网友吐槽支付机票费用后,还需额外付费选座;同时也担心锁座的比例范围不透明,甚至今后的范围还会扩大;还担心家庭伴侣等多人出游时,无法选到挨着的座位。不过,也有少量意见提出,国外航空公司早已推行“付费选座”模式,国内航空公司从商业利益出发,减少亏损,能够理解。

 

曾被罚款,中消协发声,却难杜绝

律师评价“看似自愿,实则强制”

“里程兑换选座”“付费选座”的现象早已不是新鲜事,但每当长假来临,乘坐飞机出行的需求大增时,都时不时引起一阵热议。这样的行为,有别于市民游客乘坐高铁、公交、地铁时,付费后座位先到先得的出行习惯,饱受质疑。

“付费选座”发端于廉价航班,后逐渐普及到更多非廉价航班,成为一项“增值服务”。2016年,北京市发改委曾对航空公司的“选座收费”项目进行过处罚。今年春节前夕,中消协公开表示,“加价选座”不得成为行业惯例。“加价选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

中消协认为,航空公司售票时已经区分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不同时间段购票还有不同的价格,售票时已考虑了各种不同因素,消费者购票后理应有权自由选择座位。

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理解“里程兑换选座”“付费选座”?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航空公司的行为有变相抬价嫌疑,消费者看似自愿,实质上是被强制。

他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就是航空公司在消费者购票阶段,有义务明确告知与空乘服务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锁座范围”“付费选座标准”等。

他认为,目前很多消费者并不知情,航司均未明确公开“锁座”规则,确定公示相关范围和比例,有不透明的情况,以至于消费者出现购票后才发现需额外付费或用里程兑换选座,损害消费者知情权。

“而这种行为,看起来是自愿的,实质上有强制消费者额外付费选座,变相抬高票价的嫌疑,破坏了交易公平性”林斐然认为,这很可能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提及的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我国《民法典》对格式条款也有约束。航司可能会以在格式条款中提及自己可以对座位进行不同价位的调整等说明。”林斐然继续解释道,此类格式条款存在不合理地减轻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影响消费者权利,有效性也需要进一步考量,不能直接作为限制消费者的依据。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代国辉 廖艳萍

图片: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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