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有新要求!技术门槛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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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10-09 21:14

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相关部门也在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门槛。2023年12月,工信部等三部门已针对新能源乘用车、客货车、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进行过一轮调整,时隔近两年,三部门再次出手。

10月9日,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明年可享受购置税减免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提出总体更高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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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公告中了解到,产品技术要求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能耗,以及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续航、纯电能耗、馈电油耗等要求的调整。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此次调整是为适应新能源汽车续航快速提升,发动机增程技术提升,确保政策与技术发展同步。同时,通过提高技术门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淘汰落后产品,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稳定企业对政策的长期预期。

他指出,新要求将促进电池容量、混动系统等技术升级,优化驾乘体验,提升产品安全性与竞争力,预估严格的标准将推动企业推出更高性能车型,满足消费者对长续航、低能耗的需求,扩大市场的同时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的双赢。

具体来看,纯电动乘用车方面,公告要求,其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以下简称“新国标”)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上述标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据了解,今年5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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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

其中对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进行了多项修改:限值形式由原阶梯型调整为线型,限值阶段由原同时规定两个阶段调整为仅一个阶段;质量拐点由原750kg、2510kg调整为1090kg、2710kg;限值趋势亦发生变化,基准质量1780kg以下的限值要求总体较原第二阶段加严约11%。

总体来看,上述新国标尤其针对2510kg以下的车型,将百公里能耗限制进一步压低,这对于车企的三电技术发展提出了更大挑战。

公告亦针对插电式、增程式混动车的纯电能耗及馈电油耗进行了相应调整。

其中,电量保持模式(馈电状态下)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比值应满足: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小于70%(原为6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小于75%(原为6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而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电量消耗模式(纯电模式下)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应满足: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小于140%(原为125%);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小于145%(原为130%);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对插电式、增程式混动车的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进一步提升至100公里以上(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该指标的调整或将影响包括吉利银河、长城哈弗、长安等品牌旗下多款畅销的低端插混车型。

公告显示,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而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镜安

编辑: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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