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离婚的李亚鹏:曾背负四千万债务,前妻称为还债换了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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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10-14 23:44

10月14日,李亚鹏和海哈金喜宣布离婚:“我们于早些时候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由双方抚养。”南都N视频记者查询发现,李亚鹏名下关联9家企业,其中8家为存续状态。李亚鹏担任董事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于今年7月15日被执行102万。三年前,“李亚鹏欠债4000万案终审败诉”事件一度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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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和海哈金喜宣布离婚。

公开资料显示,李亚鹏名下关联9家企业,其中8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雪山公司”)、北京中书艺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阳世纪春天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等。其中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15日被执行1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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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李亚鹏名下的北京中书艺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于2023年申请注册多个“海哈金喜”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医疗园艺、医疗器械等,目前上述商标均已成功注册。

近年来,李亚鹏身上的官司备受热议。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7月15日,“李亚鹏欠债4000万案终审败诉”事件登上微博热搜。

南都记者梳理该案一审判决书了解到,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泰和友联公司与李亚鹏持股的雪山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项目。泰和友联公司为雪山公司注资6000万元,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

雪山公司承诺这笔注资只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未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议通过,不得挪作其他用途。双方还约定,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开发周期届满时,由泰和友联公司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随后,泰和友联公司在2012年1月至7月间分4次汇完了约定的6000万元。

2015年4月,李亚鹏和哥哥李亚炜、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书公司”)又向泰和友联公司出具《承诺函》。

《承诺函》显示,雪山公司及原股东(李亚鹏、李亚炜、李一兵)就股东李亚鹏及李一兵股权转让给阳光集团和泰和友联公司的到期债权保证事宜作出承诺:最晚于2015年12月25日前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李亚鹏及中书公司以其在雪山公司的全部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股权担保。

但2015年7月及8月,泰和友联公司两次向李亚鹏等人发出相关函信催要款项,李亚鹏等人回应称由于支付前续债务,现有资金暂无法支付对泰和友联公司原4000万元的债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商,最终对簿公堂。

该案件经过了6次庭审程序,其中包括一次再审程序和一次重审程序,最终于7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李亚鹏及其哥哥的上诉被驳回,应向原告北京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

对此,李亚鹏发微博回应称,“作为一个公民,坚决尊重法院判决并积极努力履行。”但他同时表示,“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只是在项目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个人承担了公司给对方的承诺。”

有律师提醒,法律上被判承担还款责任并非仅限于债务人,担保人会被追责,担保人在签字前需谨慎。

此外,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27日,海哈金喜曾发视频回应婚变传闻,称已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因为有很多杂事,确实两个人很久没有在一起了,但也没有出什么问题”。

海哈金喜还提到,这次换了一个小面积的房子,是为了降低一下生活成本,积极去面对各种困难,努力工作去还债。“目前没有房产,租房也是生活方式的一种。”

采写:见习记者 付冰洁 南都N视频记者 韦娟明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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