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1个“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东莞有两家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上榜”,其中一起涉及知名品牌“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
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自2025年以来,该局积极开展“铁拳”行动,全力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此次公布典型案例,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威慑力,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市场主体落实责任并加强行业自律,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东莞市某味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案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东莞市某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速冻调理牛副”生产了67件“口味牛杂”(尚未售出)。同时,对已超过保质期的38件原料“猪耳”,既未进行显著标示,也未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更未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此外,该公司生产的“秘卤牛肉”“牛三鲜(非即食)”“口味牛杂”标签虚假标注生产单位;“凉拌猪耳丝”标签存在瑕疵。在原料购进方面,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中,也未实施投料原料控制、生产工序生产关键环节控制等。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25年4月3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涉案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包材,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东莞市寮步某百货店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用油案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对东莞市寮步某百货店展开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百货店销售的“金龙鱼食用植物调和油”属于侵犯丰益贸易(中国)私人有限公司“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该百货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2025年6月3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依法对该百货店食品安全违法和商标侵权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商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采写:南都N食品记者 黄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