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一个月,广州中心城区的危旧房原拆原建试点越秀区洪桥街小石集项目就会建成投入使用。这个项目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从它的经验出发,可以看到原拆原建如果要顺利推动需要哪些主观和客观条件。
首先第一个条件就是参与改造的私人业主要纠正错误观念。在很多人的认知里,一看到政府参与的改造就以为是征地拆迁,就可以拿到巨额补偿。所以在一些原拆原建的项目中,有些业主看到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就误以为征地来了,进而提出要补偿,而且这种错误认知往往根深蒂固,很难沟通,这也是目前一些危旧房原拆原建改造项目前期难以推动的重要原因。
其实,危旧房改造涉及的地块往往因为人口密度高、空间有限等原因,通常不具备征地开发的条件,只能在不新增住户的情况下进行原拆原建。这种改造的主体是业主自己,谁的房子谁做主,政府部门只是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审批,业主出钱自己改,改得好利益全部归业主,改不动损失自己承担。如果不意识到这点,看不清原拆原建和征地拆迁的区别,很多项目在前期业主意见征询阶段就很难推进。
第二个条件是尽量把私人业主改造投入的资金控制在20万-30万的门槛之内。很多原拆原建的危旧房一般只有50-60平米,以通常每平米改造成本四五千估算,一套房的改造成本就是在20万-30万的区间。而且,这种危旧房的业主通常都是退休的老人,让他们拿二三十万的积蓄出来改造一下房子,一般都还能拿得出来,如果再高的话可能老人就拿不出来,得跟子女或者其它家庭成员商量凑钱,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家庭成员意见不一致,最后无法形成共识导致项目很难推进。
当然,每个危旧房原拆原建改造的项目情况都不一样,能不能做成也取决于很多因素,但是如果在前期意见征询的时候多注意以上两点误区,应该会更有利于化解阻力,帮助项目更好的推动。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魏凯
编辑: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