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大搞权钱交易……曾主政原国家级贫困县的两任县委书记崔征、孙洪君和原县长杨晓峰,均被查出存在上述问题。今日(10月16日)下午4时,三人同时被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处分。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吉林建筑大学党委原书记崔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第十三届吉林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孙洪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吉林省白城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晓峰被开除党籍。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官网。
崔征和孙洪君曾相继担任吉林省通榆县委书记,杨晓峰与孙洪君搭班子,曾任通榆县长,三人均于今年上半年相继被查。通榆县是吉林省白城市下辖县,地处科尔沁草原东陲,总人口35万。三人主政通榆时期,通榆还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吉林省深度贫困县,土地沙化碱化、常年干旱,被称为800里“旱海”。
崔征。资料图
据公开履历,今年63岁的崔征,196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担任过吉林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处长、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副主任,2006年8月任通榆县委书记(副厅长级),主政通榆6年,2012年8月调任吉林建筑大学党委书记,后卸任。今年4月24日,崔征被查。
今日,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建筑大学党委原书记崔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原则缺失,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调整、职工录用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贪欲膨胀,大肆侵吞公款;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崔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征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洪君。资料图
接棒崔征担任通榆县委书记的是孙洪君。
据公开履历,今年61岁的孙洪君,1964年2月生,曾担任过大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大安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6年调任通榆县委副书记,2010年任通榆县长,2012年至2019年任通榆县委书记,其间2016年底跻身白城市委常委。2019年6月,孙洪君离开工作13年的通榆县,调任吉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1月任吉林省政协常委,后兼任经济委员会主任,直至今年1月17日官宣被查。
今日,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三届吉林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孙洪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洪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提拔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安排;群众意识淡漠,违规摊派费用;权力观念扭曲,用权失范,违规干预、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失察失管;为“小圈子”利益伙同他人挪用公款、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调整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洪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洪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晓峰。资料图
当时与孙洪君搭班子,担任通榆县长的是杨晓峰。
据公开履历,今年63岁的杨晓峰,1962年4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杨晓峰早年在白城市组织部任职,2005年调任通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2010年底任通榆县委副书记,2012年接棒已升任县委书记的孙洪君,担任通榆县县长。此后调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白城市政协秘书长,白城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后卸任,今年5月27日被查。
今日,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白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晓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晓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顾地区实际,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违背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破坏了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毫无纪法意识,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贪污公款,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催要工程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晓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晓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三人除了均被查出存在搞权钱交易,违背组织原则,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等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还有一个“通病”,即主政国家级贫困县,不顾地方的实际情况,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三人被查出的“通病”,在孙洪君的继任者李德明身上,也存在。
李德明。资料图
今年1月9日,时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的李德明主动投案,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55岁的李德明,出生于1970年7月,曾任白城市住建局局长,2019年4月,接棒孙洪君出任通榆县委书记,2021年升任白城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通榆县委书记。2023年7月,他升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德明在通榆县主政4年, 在任上完成了脱贫任务,2020年4月,通榆县正式脱贫摘帽。然而刚摘掉深度贫困县的帽子,李德明就斥资上千万元,在通榆县搞了10个豪华水冲公厕 。
李德明被查4个月后,今年5月30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李德明被点名。通报称,2020年5月,李德明担任通榆县委书记期间,为追求个人政绩,罔顾通榆县曾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深度贫困县的客观事实,在刚完成脱贫摘帽、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在城区新建公共卫生间项目的设计方案,扩大修建面积,进行豪华装修,造价相较预算翻倍,严重超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据通榆新闻报道,当年6月份,通榆县投资1192万元,建设10座水冲公厕。新建成的公厕造型独特、设施齐全,室内装修堪称豪华:每一座厕所110—140平方米不等,都配有中央空调和排风系统,并安有wifi、音箱等设备。
今年7月,李德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其的处分通报提到, 李德明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捐款”,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李德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目前已被提起公诉。
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中央多次三令五申。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部署,要求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纠治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知第七条明确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新《条例》从制度层面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按下停止键,捆住一些人“乱花钱的手”,有助于各地把有限财力更多投在本地发展关键处、民生急需上,让各项重大决策更加科学务实。
南都N视频记者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