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南都N视频记者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对外公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加强“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工作的通告》。
据通告,10月19日0时至11月1日24时,广州市科韵路、华观路、科学大道、开泰大道、科丰路、丰乐路、港前路、黄埔大道东、鱼珠东路、临江大道合围区域内禁飞。
11月2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飞。
12月1日0时至12月15日24时,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区行政区域内禁飞。
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通告规定的“低慢小”航空器,禁止在管控的时间及区域内施放、飞行。涉及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电视转播、无线电监测等飞行任务的,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
违反通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
编辑: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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