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内容指向了华林证券。
据悉,华林证券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人员招聘、薪酬管理授权体系执行不到位;二是代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支付个别员工离职补偿金等情况;三是立业集团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公司经营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为此,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立业集团是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了64.46%。天眼查信息则显示,立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从股权结构来看,立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林立,其个人持股比例达到了99.9%。
近来,华林证券已经多次被监管点名。此前9月份,上海证监局就曾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指向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
据悉,上海证监局认定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未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存在个别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活动的情形。因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