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四人入室抢婴贩卖案”在山东泰安迎来二审开庭。南都N视频记者获悉,出席庭审之前,该案被害人姜甲儒通过网络发声:“二审也是最后一(次)审(理)。我也希望这最后一次,能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结局,给社会一个交代。”姜甲儒妈妈乔守芬也发视频称:“最后一战!我们一起面对。”
姜甲儒(右)和母亲。
姜甲儒说,在一审的铁证面前,这群人贩子依然没有承认自己的罪行,尤其是主犯曾某孩,在听到自己是死刑时,当庭辱骂,态度恶劣。“我不明白像这种穷凶极恶的人,法律怎能再给他余地?希望本次结果能对得起我爸妈17年来找我的不容易……17年的青春不会回来,但是我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极大地打击人贩子,因为儿童的丢失是对一个家庭极大的伤害。”
南都N视频此前报道,9月19日上午,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甲儒父母)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曾某孩得知刘某强、苏某娥夫妇欲寻找一男婴抱养,产生盗窃男婴出卖之念,纠集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参与作案。吕某东向袁某贵提出欲盗窃一男婴出卖,让袁某贵提供信息,许诺给予报酬,袁某贵告知同村村民姜某某(姜甲儒的爷爷)家有新生男婴等情况,并进行了指认。
同年12月4日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翻墙进入姜家,曾某孩、王某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吕某东进入卧室内将当时仅8个月大的姜甲儒强行抱走。次日,经曾某孩介绍,吕某东冒充姜甲儒的父亲,将其交给刘某强、苏某娥夫妇,收取现金28600元。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瓜分所得赃款。
一审宣判后,姜甲儒一家及其代理律师公开表示,他们将继续用法律途径维权,争取判处曾某孩死刑立即执行。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侯婧婧
编辑:张亚莉,冯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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