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俊岳一行来到丰顺县公安局,召开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表彰会,表彰朱喜林勇救落水少年的义举,为其颁发慰问奖励证书和奖励金。南都N视频记者了解到,当时,朱喜林将人救起后,立即实施心肺复苏,帮助少年恢复自主呼吸。
朱喜林获颁慰问奖励证书和奖励金。
6月30日14时许,朱喜林驾车上班途经丰顺县黄金镇湖田村洋济桥附近时,突然听到呼救声。他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一名少年正在河中挣扎溺水,情况十分危急。
朱喜林毫不犹豫地跳入河中,奋力将其救起。上岸后,见落水者脸色铁青、嘴唇发紫,呼吸非常微弱,朱喜林凭借掌握的急救知识,立即为其进行心肺复苏。
经过约两分钟的紧急施救,少年终于恢复自主呼吸,意识也逐渐清醒。在确认少年脱离生命危险后,朱喜林即报警,直至救援人员赶到后才放心离开。
今年8月,经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核,朱喜林的行为被正式确认为见义勇为。
12月5日举行的表彰会上,朱喜林在接受表彰后表示,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今后将以身作则,积极带动身边人,努力弘扬社会正气,激励更多人投身到见义勇为、传递正能量的行动中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韦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