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制度实施30周年成果展暨工作交流会在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南都N视频记者从会上获悉,30年来,广州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万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42.1亿元。有受援人称,法援律师帮其双下肢二级重度伤残的女儿维权成功,他由衷地感谢法援律师,“他们接过的不仅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会议现场。
帮助7岁伤残女孩维权
受援人魏先生在会上分享其接受法律援助的经历。2019年,7岁女儿在舞蹈培训机构上课时,按老师的教学动作练习时,突然头晕摔倒,送医后经鉴定为双下肢二级重度伤残,一辈子将在轮椅上度过。“法院判决培训机构赔偿192万元,因机构股东没有实际缴纳出资,强制执行只收到8万元”。
在其无助时,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伸出援手,指派相关法援律师代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申请追加舞蹈学校的股东承担赔偿的责任。
一审胜诉后,对方突然提交大量证据,称自己作为股东的责任已经履行完毕,不需要再承担债务。法援律师在法庭上逻辑清晰、论证有力,法院最终判决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今,魏先生的女儿已经返校读书,家庭绝处逢生。他感慨,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像我一样经济困难,没有什么法律知识的普通人在遭遇变故后,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有底气去追求公平正义”,他感谢法援律师,“他们接过的不仅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据悉,本次活动由广州市司法局主办,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承办,并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及高校、律师协会代表参加,活动全面回顾了30年来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历程与重要成果。
1995年11月9日,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全国首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广州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法律援助由自发性的民间善举上升为规范化的政府行为。
在服务模式上,广州在全国首创法律援助“点援制”,让受援群众可自主选择援助律师;率先建立“专家门诊”机制,让困难群众免费享受专家级法律服务;首创法律援助代理国家赔偿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创新构建起“法律援助+心理帮扶”双援制度,进一步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挽回经济损失超42.1亿元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满玉分享其作为法援律师的感受,十多年前,她帮一对申请法援的失独父母打劳动争议案的官司,其女儿刚入职公司不到两个月,没有签订合同就被单位派到外地,住在公司仓库宿舍,当晚她在事故中离世。
法援案件并没有杨满玉想象中这么简单,“总共告了5家公司,打官司打了6年,开了9次庭,最终只拿到11.4万元的赔偿额”。这件事触动了她的内心,“我决定成为一名长期的法援律师,可以帮助这些弱势群体,直面最真实的民生疾苦。”
她认为,青年律师应该在法援案件里锤炼刚柔并济的能力,“我们既要钻进法条的细节,也要能弯下腰倾听当事人的心声”。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单展华介绍,30年来,广州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万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42.1亿元。
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中文总结道,广州法律援助事业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与民生需求共振,一直在改革创新中成长,未来将逐步实现从“后端救济”向“全程赋能”转变。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通讯员 穗司宣
编辑:张亚莉,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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