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将于12月16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13日,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据法院消息,被告人梁某滢提出更换辩护人后,申请了法律援助。谈及等待开庭的心情,王女士说,“忧喜交加。”
南都此前报道。
王女士透露,她收到了法院通知,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将于12月16日9时30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我相信法律一定是公平正义的,我也一定会给我的女儿讨回公道。”她内心期待的结果是“杀人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
王女士称,第一次开庭时,因被告人梁某滢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法院决定延期审理。“据法院消息,梁某滢这次申请了法律援助。”谈及等待开庭的心情,王女士说,“忧喜交加。”当南都记者询问是否掌握了新证据时,其表示暂时不便透露。
南都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滢携带刀具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9栋1单元3楼305号房时,该房住户被害人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
小区保安黄某某到场劝离梁某滢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后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梁某滢被鉴定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违法行为负部分刑事责任。
今年11月20日,案件一审开庭。据多位旁听人员描述,庭审上,双方围绕由华西医院出具的精神疾病鉴定报告展开了激烈交锋。
精神疾病鉴定专家出庭作证,提出了梁某滢罹患精神分裂症的三点依据:一是大二辍学,专家认为,“如果是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在大二期间辍学的”;二是家庭冲突,其父母称,女儿在家会摔东西,并与他们发生争吵;三是异常行为,她曾多次在小区敲门询问租房,而未通过中介。
然而,上述依据在法庭上遭到了梁某滢的反驳。梁某滢本人当庭否认患病,她称辍学是因为“觉得在学校里面学不了什么东西”,敲门询问租房是因为“楼上邻居有三个小孩特别吵闹,影响了她休息,她希望找个新房居住”。对于父母提及的“因目睹乌鲁木齐车祸而受刺激”,她澄清自己只是“路过看到,并未目睹”。
旁听人员透露,专家认为,梁某滢不承认自己有病是一种自知力缺失的症状,这就是精神障碍病情严重的表现。被害人代理律师臧梵清当庭追问,梁某滢的哪一句话、哪一个行为具体体现了自知力缺失?专家回答:“综合反映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周敏萱 韦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