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校园餐经费90万,湖北宜昌一乡镇学校校长获刑4年

南都N视频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5-12-15 16:05

南都讯 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典型案例涉及依法惩治“校园餐”职务犯罪。

据案例披露,被告人黄某某在2011年至2021年担任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某镇初级中学、枝江市某学校校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增食堂蔬菜、肉类、米面等食材采购数量,向供应商多支付“货款”并返还的方式,侵吞“校园餐”经费共计90万元。

2023年7月7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贪污罪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8日,枝江市人民法院以黄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黄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黄某某即枝江市江口小学原校长黄克新,长期在枝江市江口镇工作,曾任江口中学校长,江口中学撤并后任江口小学校长。2023年3月21日,枝江市纪委监委对外宣布消息,枝江市江口小学原校长黄克新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正接受枝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4年1月8日,枝江市教育局公布消息,黄克新丧失教师资格,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依法收缴并公告废止。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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