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发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2025年)》,通知文件公布了合作区建筑市场两起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横琴华发世纪广场及横琴铁建广场。
横琴华发世纪广场
(40#、42#、57#)主体工程违法分包案
据了解,江苏博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横琴华发世纪广场57#地块涂料工程、夜景照明等工程后,又将合同中部分外墙涂料工程分包给珠海市华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合作区城规建局官网。
经官方查询,珠海市华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任何施工资质。江苏博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珠海市华琴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上述违法行为由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法移送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立案查处。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江苏博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分包合同价款0.6%罚款,即29418元;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法对珠海市华琴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分包合同价款2.1%的罚款,即102963元。
珠海横琴铁建广场项目
幕墙工程挂靠案
经查,沭阳县三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沈阳智联达商贸有限公司就珠海铁建广场项目幕墙工程群楼外围幕墙劳务施工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显示,沈阳智联达商贸有限公司因无劳务施工资质,借用沭阳县三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施工资质,沭阳县三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收取工程款金额额4%作为管理费,沈阳智联达商贸有限公司又将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个人曾照同。
沭阳县三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沈阳智联达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和违法分包行为,上述违法行为由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法移送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立案查处。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依法对沭阳县三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以分包合同实际结算价款2.1%罚款,即201152.04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83146.75元;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对沈阳智联达商贸有限公司处以分包合同实际结算价款元2.1%的罚款,即201152.0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对沈阳智联达商贸有限公司处以与曾照同合同结算价款0.55%罚款,即7756.58元。
通知文件表示,相关企业需严格遵守建筑领域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三包一挂”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合作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横琴工作室 出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朱鹏景 赵雨琪
研究员:张景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