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针对近日有关“南极磷虾油”的舆论关注,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致以最诚恳的歉意!同仁堂集团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同仁堂集团:对涉事产品深入核查
同仁堂集团表示,已采取如下措施,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同仁堂集团表示,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述声明指出。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同仁堂集团指出将开展多项措施,强化品牌保护责任,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同仁堂表示,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
南极磷虾油涉嫌造假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
近日,一款在网页上标称“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的“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其核心功效成分磷脂经上海市消保委检测的结果显示为零,引起公众热议。
记者注意到,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健康”)的子公司,二者均为同仁堂集团子公司。
据12月17日晚,上市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600085.SH)公告提及,“同仁堂”商标和“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部分子公司获同仁堂集团许可,在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用于公司商号。此外,同仁堂集团有权将“同仁堂”商标、字号授权给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同仁堂集团其他下属企业使用。
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服务号发布声明,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我们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据公开消息,此次涉事的南极磷虾油产品,在产品包装醒目位置标注“北京同仁堂”,其中,文字“朕皇+双龙”的图形商标,与同仁堂双龙商标十分相似。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伍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