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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政策核心内容为“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
其中,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并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统一进行技术处理,无需个人申请办理。如果个人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上述规定时间后仍在展示的,可以通过征信中心400客服热线或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处理申请。征信中心受理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在30天内妥善完成核查处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其中,“还款状态”将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由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相应调整将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予以同步体现。
央行同时表示,此举是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后续影响,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10月27日,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就曾表示,为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这项措施将在履行相关的程序后,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计划在明年初执行。
今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该方案细分为十条,分别是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完善失信信息分类标准;明确信用修复申请渠道;简化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压实信用修复办理责任;明确信用修复办理期限;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健全异议申诉处理机制;协同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高效修复信用;规范征信机构使用信用信息行为。
最短公示期满后方可申请信用修复,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其中,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央行信用修复新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都是诈骗行为;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映,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缪凌云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