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工会法律援助显成效,助劳动者二审胜诉获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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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12-27 16:47

南都讯 记者钟丽婷 近日,南沙区总工会成功援助劳动者曹帅劳动维权案件,通过二审诉讼程序,法院最终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欠薪行为,依法判令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了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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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赠送锦旗。

2022年1月,曹帅入职广州某科技公司担任测试工程师,双方签订了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3月4日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14400元。2024年初,该公司参与研发的软件项目取得著作权后,以“无研发需求”为由单方面降薪,并以“疫情、公司没钱”等理由持续克扣工资。至2024年8月,公司直接拖欠当月工资未发。曹帅多次催讨无果后,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但公司仍以“现金流不足”为由拒不支付,人事部门甚至表示“公司账上没钱,后续会继续降薪,想投诉或仲裁随便”。

2024年9月18日,曹帅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仲裁过程中,仲裁员虽确认公司欠薪事实,但以“已支付80%工资、保障基本生活”为由,驳回其经济补偿金请求。更令人费解的是,同案另一同事因主张欠薪金额与公司认可不一致,反而获仲裁支持。

案件进入一审阶段,曹帅向南沙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工会指派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团律师成员、广东丰信律师事务所韩双律师梳理证据,重点呈现:2024年2月至9月,公司累计拖欠工资超4万元,且曹帅多次催讨未果。但一审法院在该公司认可欠薪金额并提交三张不完整利润表后,以“公司三年净利润为负、曹帅已获80%工资”为由,认定其没有欠薪故意,曹帅应视为“主动离职”,驳回经济补偿金请求。

面对不利局面,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持续跟进案件,在二审中提出关键抗辩:即便公司连续三年经营亏损需全员降薪,也需依法履行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事实上,该公司降薪、欠薪均未与劳动者协商,程序严重违法;在劳动者通过政府投诉、协商等救济途径后,公司仍拒绝支付欠薪、拒绝协商,态度恶劣;工会援助律师通过深入调查,掌握大量公司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证据,形成数万字材料提交法院。同时查实,公司所谓“经营亏损”实为同期大额战略投资所致,并非经营不善。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工会援助律师意见,认定公司存在“恶意欠薪”行为,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公司支付曹帅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共计12万余元。

工会律师表示,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公司在认可欠薪事实的情况下,久拖不发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拒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且未履行法定程序,已构成违法。劳动者据此提出被迫离职,依法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南沙区总工会通过本案成功实践,展现了工会法律援助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下一步,南沙区总工会将持续深化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通过设立更多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开展常态化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让更多劳动者在遇到权益受损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专业法律帮助。同时,加强与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更加高效顺畅的联动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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