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遇害两年半后已下葬!妹妹发文:再难逢见,难免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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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12-28 20:07

12月28日,南都N视频记者注意到,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发文称,家人已妥善安置罗大美后事,“在一个小小的仪式里,和家人朋友一起送了哥哥最后一程。遵循传统,让他安静入土,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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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美。

“真心感恩每一位曾为我们点亮过一盏灯的朋友,陪着我们走过了这段最黑、最难的路。”小尚表示,今后,一家人要慢慢学习,如何消化情绪反扑,如何在有哥哥回忆的日子里,继续没有哥哥的生活。“也希望所有善意关心着我们的人,把这份关心,更多地留给自己和身边的爱人。这不是忘记,而是将这份沉重的公共关注,转化为各自生活中向前的力量。”

小尚说,“发完这条,我会把手机放在一边,陪爸妈去晒晒太阳,试着用宏大的世界稀释痛苦,用微小的事情感知幸福。只是想到这冗长的一生再难与他逢见,难免哽咽。”

南都此前报道,余金生、杨恒与尚某锋(网名“罗大美”)三人时有交集。余金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明知尚某锋系“网红”且比较有钱,因自己长期赌博急需用钱,便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2023年7月初,杨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约见尚某锋未果。7月5日晚,杨恒再次通过微信将尚某锋诱骗至余金生住处后离开,余金生诱骗尚某锋并将其手脚捆绑控制,伙同沙玉姣驾车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舅舅闲置的平房内,期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威胁、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玉姣转账二百余万元。

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与尚某锋独处期间,采取用衣服勒颈部、短刀割刺颈部等方式将尚某锋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于附近红薯窖内。作案后,余金生、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阳,将作案刀具、塑料胶带、绳子及尚某锋所穿衣物抛弃。7月7日下午,余金生又返回现场,对掩埋尚某锋尸体的红薯窖再次填埋。

2025年10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宣判后,三被告人均不服,分别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

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采写:见习记者 李思涵 南都N视频记者 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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