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区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离世,其遗产处置问题引发关注。12月29日,虹口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向南都N视频记者介绍事件进展时表示,目前民政局尚未接收蒋女士的遗产,在履行相应的遗产管理人职责后仍有剩余遗产的,会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法院判决认定是无主财产后,才会收归国有并用于公益事业。
离世女士相关信息。
虹口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法院判决指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民政局将依法履行处理被继承人债务债权等职责。“目前相关事宜都在同步进行中,有人过来申报我们都会做好登记。”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民政局尚未接收蒋女士的遗产,民政局在履行相应遗产管理人职责后,仍有剩余遗产的,会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是无主财产后,才会收归国有,并用于公益事业。此外,蒋女士的“身后事”也在同步处理当中。
南都此前报道,上海虹口区46岁女子蒋女士因病于12月14日离世,因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蒋女士遗产依法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接收。
12月21日,虹口区民政局及当地街道办发布通报称,蒋女士所在居委已与蒋女士生前单位、远亲联系,所在居委将在与相关方充分协商基础上作妥善安排,预计12月底前举行告别仪式。
蒋女士远房表弟此前公开表示,“想从遗产中分出一部分钱,为蒋女士买一块墓地,却被告知无法实现。”针对这一说法,12月22日,虹口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南都记者称,“民政局始终以逝者的利益为主。因蒋女士留有遗产,后续如要购买墓地,此类费用可从这部分遗产中支出。”
该工作人员表示,蒋女士的情况是首例发生,领导也一直在进行协商,“遗产肯定是蒋女士自己的,要等法院确定这笔遗产实在没有人继承,才会用于公益事业。”
12月24日,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公告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女士的遗产管理人。公告提醒,若有与蒋女士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蒋女士扶养的人,对蒋女士扶养较多的人以及蒋女士的债权人、债务人,需提供书面材料证明;若有蒋女士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对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女士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也需提供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书、异议理由及证明材料。该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林诗妍
编辑:张亚莉,冯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