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拓展适应AI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流通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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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12-29 19:01

南都讯 记者李玲 发自北京 近日,国家数据局就一项事关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包括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等。当前,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竞相发展,但也存在功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务能力仍有短板、监督管理亟待完善等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明晰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加快繁荣数据市场,国家数据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功能定位上,《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引导数据交易所(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数据商加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力度。

其中明确,支持数据商通过自采销售、购买转售等方式,积极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深入行业、结合场景需求开发数据产品,提供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流通交易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探索开发高质量数据集、数据即服务等流通交易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数据商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公共数据产品化服务化开发能力。

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拟提出,拓展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流通交易方式。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协同产业链链主企业等主体,面向服务人工智能发展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强与人工智能企业等合作,依托数据基础设施提供数据汇聚、治理、模型训练等服务。

为强化实施保障,《意见》拟要求,加强数据交易所(中心)管理,统筹优化布局,严控数量,适时开展整合优化。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数据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监管,严厉打击虚构交易、市场操纵、数据黑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严守底线红线,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

《意见》还拟提出具体建设目标,明确到2029年底,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显著提升,流通交易形态更加多元,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各类主体供数用数意愿持续增强,全社会数据流通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据南都记者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

编辑: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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