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建检查组,对广东锦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坤实业”)进行现场检查。经过连续多日调查,“锦坤实业”通过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被查处。根据相关法规,“锦坤实业”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组现场勘察。图源:东莞生态环境
2025年12月下旬,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的“锦坤实业”存在偷排生产废水的嫌疑。随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及沙田生态环境分局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立刻行动,组建联合检查组,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组在涉嫌偷排区域进行挖掘查找暗管。图源:东莞生态环境
从2025年12月30日起,检查组连续数日在“锦坤实业”厂区,通过内部溯源、从河道排放口开挖溯源两个方面进行排查。今年1月4日,检查组在“锦坤实业”厂区外围墙下挖掘出一段波纹管,与厂区内挖掘发现的一段波纹管口径、材质完全一致。检查组把厂区内外两段波纹管内的残留物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波纹管内残留污泥与生产废水中的挥发性物质高度一致,可证明该企业存在将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到旁边河涌的违法行为。
检查组挖出的厂区外波纹管(左)和厂区内部波纹管(右)。图源:东莞生态环境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锦坤实业”主要从事大豆压榨食用油后产生的副产品(皂脚)进行加工、销售,生产过程产生酸化油废水。该企业具备环评审批手续,每日产生废水130立方米。正常情况下,其生产废水应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过公共污水管网送往立沙岛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检查组怀疑“锦坤实业”为节省处理成本,偷排生产废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锦坤实业”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对此案件继续深入调查,查明企业违法事实,全面固定证据,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广东锦坤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图源:公司官网
【延伸】
市民钓鱼发现偷排线索,其后进行举报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2025年10月下旬,爱好钓鱼的陈先生(化名)发现,沙田镇石化三路附近的河涌里有污水,水面颜色明显不同。“这里位置较为偏僻,附近没有什么居民,只有一些钓鱼的人前来。”
其后一个多月,陈先生多次前往这条河涌,对污水问题进行调查了解。陈先生发现,在其一个多月的实地察看中,这条河涌约有一半时间都有污水。“污水排放量很大,而且经常是在退潮的时候排污。”
陈先生还发现,此处排污管口较为隐蔽。经过多次实地察看,他发现管口来自附近的一家企业——“锦坤实业”。其后,陈先生进行了举报。
广东锦坤实业有限公司硬脂酸生产车间。图源:公司官网
【相关】
广东锦坤实业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集植物油脂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自建高标准生产车间及公共配套设施约3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达2亿元人民币,具备总部经济功能。
公司属大型植物油脂深加工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植物油酸、硬脂酸、高碳脂肪酸、植物酸化油、环氧植物油等脂肪酸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出口贸易,公司配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全自动和智能化生产控制系统,年产量13万吨,产品主要供应国内及海外市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