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杨柳 发自北京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文书中,部分文书的审判人员姓名被隐去,案号被模糊处理引发关注。南都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依照司法公开要求,法官姓名和案件案号都不应当在上网文书中作隐名或模糊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已要求相关法院整改。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的要求,人民法院坚持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审判流程等司法信息公开,配套完善国家信息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为避免文书公开给当事人生活、学习、工作、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人民法院对上网文书中的当事人姓名、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作隐名处理。
该负责人谈到,按照有关要求,在案件中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姓名,在上网文书中不作隐名处理。此外,案号作为区分案件类型、次序的重要标识,也予以保留。实践中,因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错误将法官姓名和案号也都隐去,显属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已关注到上述问题,目前已安排相关法院整改。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上网文书技术处理标准,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文书隐名工作。
据南都记者此前报道,在裁判文书网上部分文书审判员姓名被隐名处理为“XXX”的形式,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身份也以同样的方式被一并隐去。这些隐去审判员姓名的文书,在时间上集中于2024年和2025年;地域分布方面,则以四川、内蒙古、河北三地居多,浙江、山东、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书亦出现了相关情形。
在南都报道该现象后,今天,亦有地方法院系统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内部已要求自查有无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的司法文书,若有隐去,需要更改替换。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