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一新闻
从“信用中国”获悉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因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50万
一起来关注
中建四局一子公司
因亡人事故被行政处罚50万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16日13时35分许,龙岗区南湾街道乾成数创文化园5栋项目地下室负3层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责任制进行监督考核,未能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电工作业人员不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劳动防护用品选择错误,违规带电安装停车场车道照明灯具;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未发现电工作业人员带电作业和劳动防护用品选择错误的事故隐患;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电工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监督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则佩戴、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14号令)》第十四条第二款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违法序号95,裁量阶次B)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
去年9月曾被“红色警示”3个月
项目负责人亦在警示名单内
去年9月,深圳市住建局曾发布一则红色警示,关于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某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被深圳住建局通报并列入红色警示名单,警示周期为3个月,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同时,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康某如同样也被列入红色警示名单。
在红色警示期间,企业将无法参与深圳市的公开招标项目,同时,项目经理等责任人将被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锁定,在红色警示生效期间,依法不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和施工许可。如果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责任人员在12个月内被2次红色警示的,则必须对红色警示人员进行更换,更换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原岗位人员要求。
为中建四局直属大型建筑专业公司
参与多个深圳市民生工程项目
据其官网介绍,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958年成立于贵州贵阳,是世界500强第16强企业——中建集团旗下中建四局直属大型建筑专业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中建四局资料图。
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总部设14个管理部门、五个作战中心,下辖6家专业公司和11家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安装、高端机电、钢结构、水务环保、智控与数字科技、电力电气等,市场经营范围遍布全国及越南、柬埔寨、印尼等海外国家,能为客户提供研发、设计、施工和运维一体化高品质服务。
公开信息显示,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地区曾承接多项民生工程,其中包括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西丽医院改扩建代建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项目、福田区群众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钢结构工程项目、国际体育文化交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等。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蔡诗妍、刘正方
编辑:蔡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