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平台“隐形诱导”不断,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01-08 23:27

“显示404元,支付时价格却变成了515元”,一年一度的春运又将拉开大幕,第三方购票平台在火车票、机票的基础价格之外,售卖其开发、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的套路再次引发舆论热议。媒体调查发现,尽管“默认勾选”已不多见,但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隐蔽、复杂的“价格排序陷阱”和“视觉误导”。

通过价格排序诱导消费者选择添加了增值服务的套餐;通过页面设计将增值服务进行视觉分隔,造成单独收费的假象……这些看起来并不高级的误导方式,却再次成为第三方平台售票诱导消费者选择其增值服务的趁手兵器,也让消费者买到一张干干净净的裸票成为不易完成的任务。

2019年1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需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且不得将搭售项设为默认同意选项。在2021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行、2025年5月修订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更进一步明确网络交易经营者以直接捆绑或者提供多种可选项方式向消费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提供多种可选项方式的,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任何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在后续独立交易中设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

一段时间里,默认勾选等粗放的强制“捆绑销售”成为第三方售票平台的一种“陋规”,法律明示禁止后的平台票务市场,以合规为目标的整改,则并不意外地出现类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各种擦边做法。

赤裸裸的“默认勾选”不能再明火执仗,但以页面设计、形成色差的方式误导消费者,通过价格排名诱导消费者“闭眼入”等更隐晦的手段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在花样翻新,让那一部分并非全都能仔细看清每一步选项的消费者继续“中招”。

吃相依然难看,但总归是换了几个姿势。这种套路是在赌一个概率,赌消费者对各种变了形的捆绑销售的容忍度,被“又没多少钱”“退票更麻烦”之类想法驱使的相当比例消费者,不爽归不爽,也最终只能吃哑巴亏。而即便是有人细心发现了这些平台搭售猫腻2.0套路,近乎“一锤子买卖”的平台套路也不容易被更多的人知晓。因为网络购票而引发的消费纠纷,能最终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引发监管执法介入调查的可能性因为个人维权成本的持续高企而在不断降低。

维权成本太高,违法成本太低,是第三方售票平台反复不停在边缘试探的重要原因。

毋庸讳言,以页面设计为突破口的某种色差误导,通过排序规则进行擦边营销,同样是在以隐晦方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法律法规层面“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的强制性要求,落实到售票平台那里,就极有可能成为“以模糊方式诱导消费者误解”。刚刚颁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在平台规则展示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检索、浏览平台规则中的特定内容“提供便利”,而不是设置陷阱。

网络平台的购票陷阱不是只有“春运”临近才说说而已,第三方售票平台通过各种变通手段实现其误导消费者的目的,公然违反其“以显著方式提醒”的法定义务,市场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查处就应当成为必要的社会治理应对,检察机关同样有必要基于媒体反馈的案件线索进一步调查取证,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用扎实、痛切的典型个案查办来亮明治理态度,不让法不责众成为第三方票务平台持续“擦边”的理由。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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