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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发布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文件中,对宣布赴港上市的珀莱雅提出了四项问询,要求其补充说明。问询的内容包括募集资金用途、用户信息收集问题、广告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外资准入情况。截至发稿,珀莱雅方面尚未对证监会的问询做出回复。
据悉,珀莱雅是赴港二次上市,一般证监会对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都会在其备案过程中发出《补充材料要求》这类问询函,要求企业补充问询函中的事项,提供证明文件,由律师核查出具意见,这是境内企业赴港上市的常规流程,旨在让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化。
南都N视频记者查阅证监会发出的文件获悉,其首先要求珀莱雅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其次要说明发行人(即珀莱雅)及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的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据悉,珀莱雅选择赴港二次上市的一个很大目的就是要加码海外市场布局。其当时在宣布赴港上市时,公告中明确提到目的是为加快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和海外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去年5月的股东大会上,珀莱雅董事长侯军呈曾表示,将通过巴黎分公司进行海外并购,重点发力婴童、香水、男士护肤等赛道,并购后会将新品牌引入国内。
另外,针对广告业务,证监会要求珀莱雅说明发行人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并说明广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对于外资准入问题,证监会注意到,珀莱雅境内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摄制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等。
众所周知,珀莱雅是美妆集团,因此前述的经营范围似乎与其美妆集团的定位有所偏差,因此证监会才会要求公司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合规性,并进一步全面梳理其所有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关领域。
基于此,证监会还要求珀莱雅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及所有境内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珀莱雅最新的2025年三季度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0.98亿元,同比增长1.89%,归母净利润10.26亿元,同比增长2.65%。前三季度的毛利率达73.69%,较2024年同期的70.07%增长3.62个百分点。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徐冰倩
编辑:田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