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获悉,《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案件1500万件,其中刑事346万余件、民事1016万余件、行政135万余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4.3万余件,参与审理了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孕妇泰国坠崖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记者从会议获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重大部署;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法》,这是我国历史上首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各级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实践中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显著成效。
会议介绍,当前,人民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建立“司法行政机关选、人大常委会任、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用”的选任模式。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34万人,较改革试点前增加了3倍,基层干部、农民、社区工作者及无固定职业人员占比超过50%,彰显了司法民主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会议称,人民陪审员参审广度深度稳步拓展。人民陪审员更多参审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更多参审涉及公共安全、国计民生、公序良俗等案件,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更加广泛、充分。《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案件1500万件,其中刑事346万余件、民事1016万余件、行政135万余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4.3万余件,参与审理了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孕妇泰国坠崖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此外,会议还提到,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充分发挥。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选育、发布制度,健全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保障体系,形成以个案随机抽取为原则的陪审员使用机制、以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为依托的法官指引机制、以科学任期和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保障的均衡参审机制、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的参审职权配置机制,“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得到更好解决,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