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6家燃气企业拟投资合营新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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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1-23 18:0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1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官燃气”)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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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24年10月,蓝鸟中胜(蓝鸟燃气与佛山市南海中胜石油气有限公司,其实控人为同一自然人)、南官燃气、冠顺燃气、宏达、石江液化气6家企业签订协议,拟在佛山市南海区新设合营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合营企业将由合营各方共同控制。申报材料表示,合营企业主要为合营各方在南海区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提供气源采购、存储与充装;合营企业开展业务后,合营各方将退出相关业务。

2025年5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自愿申报。收到申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市场监管总局综合分析认为,集中将消除原六家企业之间的独立竞争。上述6企业此前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以下简称“该市场”)份额合计已达60%-65%,集中后的合营企业实质形成了一个市场份额超60%的经营者,市场控制力显著增强。

同时,当地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者数量将从8家减少至4家,市场集中度指数(HHI)将从1967(已属高度集中市场)飙升至4640,增量巨大。此外,该市场产能有限、增产较困难,其他竞争者未来产能利用率预计已超85%,且存在进入壁垒高、下游客户分散等特点,若集中后实体直接或间接涨价,剩余竞争者难以对集中后实体的涨价行为形成有效约束。

不仅如此,集中将使得该市场更易产生协调行为。原本,由于该市场环境相对稳定,用户需求刚性且种类相对单一,产品同质化程度和价格透明度高,易于产生协调行为。而集中后实体与市场中另外两家主要竞争者的合计市场份额将达到90%—95%,还可能存在一定示范效应,致使更多同类型合营企业出现。

同时,集中提高了该市场成本、产量、销售状况的透明度,并使各经营者生产成本、生产能力、产品差异化程度进一步趋同,经营者更易达成明示或默示的协调行为。

而且,该市场经营者达成的共识易于维持。在该市场维持共识符合各经营者利益。其他经营者可以跟随集中后实体定价,维持较高价格水平。即使有经营者背离价格共识,降价抢占市场,也不具有充足产能达成真正降价的效果,此外,难有其他新进入者,无法对协调行为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因此,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也更有利于集中后实体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依法禁止本案。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唐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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