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处于模糊地带的消费信贷催收行业红线乍现。近日《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台,对催收时间、合理频次、联系信息获取渠道等多个长期困扰行业的模糊敏感问题进行了明确,设立了量化标准和具体定义说明。消费贷后管理,正从过往的投诉重灾区,迈向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其背后蕴含的监管思路转变、行业生态重构与社会价值导向,值得深思。
众所周知,尽管“不得暴力催收”等原则性要求早已有之,但对于何为“骚扰”、何为“合理频次”、夜间能否催收等具体问题,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导致执行尺度不一,“苦主”维权困难,也给了一些催收公司打擦边球的空间。
《指引》首先突破性地将原则转化为可执行、可核查的量化规则,为债务人与从业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行为预期。如新规中提及的,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进行任何形式的催收;债务人电话未接通时,对同一联系方式单日尝试拨打次数不宜超过6次等,直击“深夜电话轰炸”与“呼死你”式骚扰的痛点,体现了对公民安宁权的基本尊重。
其次,在催收对象上,《指引》创新性地对“第三人”联系行为进行了精细化管理。其严格区分“债务相关第三人”(如配偶)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原则上严禁对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这从根本上旨在遏制“爆通讯录”这一广受诟病的违规行为。新规仅允许在债务人失联的特定情形下,联系无关第三人以获取联系方式或请求转告,且严禁透露具体债务信息,若对方明确拒绝则须停止联系。
最后,《指引》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划定了散布隐私或非法获取信息,诱导债务人新增借贷还款等八类严禁的催收行为。几乎囊括了所有常见的违规催收乱象,为识别、界定和处罚违规行为提供了直接依据。
不过,我们知道催收乱象的根源往往不在于银行自身的合规问题,而是银行的业务“外包”,部分银行将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催收机构后,便疏于管理。甚至为了提升清偿率,对第三方乱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业务可以外包,但风险与责任不能“一包了之”。《指引》强力压实银行的主体责任,实现对外部催收机构的穿透式监管。这意味着“良币”有望驱逐“劣币”,内部管理规范、合规记录良好的第三方将胜出那些疑似涉黑的催收公司。
《指引》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催”这一环节,更在于推动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这体现了监管思维从事后惩戒向源头治理的深刻转变。
此外,《指引》还前瞻性地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催收中的应用进行了规范,并鼓励金融机构自建催收团队、运用智能化工具,以降低对外部机构的依赖并提升合规可控性。这些要求共同指向一个目标:将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业务流程的每一个节点,而非仅仅作为事后的补救措施。
当然,我们严格规范催收行为,并不是要放任逃废债、“反催收联盟”等金融黑灰产,而是希望让规范催收与打击恶意逃废债“两手都要硬”。
文|路桂林
编辑:陈邹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