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惠州市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因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695,115.16元。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惠税一稽罚〔2026〕8号”。
信用中国截图。
根据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被查实的违法行为为“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该行为直接导致其少缴应纳税款,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所界定的偷税。
鉴于惠东县增光加油站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其不缴或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超过10%,税务机关依法作出了处以少缴税款0.6倍罚款的决定。
据此,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695,115.16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文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23MA548J5L9E。
此次处罚再次表明了税务部门对税收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以及持续强化税收监管、维护税法权威和公平税收秩序的坚定决心。税务机关提醒广大纳税人,务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财务核算,确保如实申报纳税,共同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飞 实习生 许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