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划线价、恶意毁约涨价,汕头多家酒店民宿价格违法被查处

南都N视频APP · 政商数据
原创2026-02-13 10:34

日前,汕头春节酒店房价飙升持续引发关注,南都此前报道,多家连锁酒店品牌的基础房型间夜价普遍超千元,相当于平日3-4倍,甚至更高。据悉,针对住宿领域价格问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涉及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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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汕头市金平区某岸住宿店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住宿店的前台等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未对房型价格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再如: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依法对汕头市龙湖区某寓酒店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既定房源已经预约成功的情况下,又将房源以较高价出租给其他消费者,并谎称酒店停电停水,以虚假理由误导消费者取消预定房间,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月11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突查位于金平区迎春路的特维纳酒店,现场发现其在平台上公布的各房源划线价分别为2830元到5500元不等,而春节期间实际预订价1414元至2183元不等。经初步核查,该酒店各房源从未按上述划线价交易过,且交易价格均低于划线价,当事人虚构划线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都记者了解到,住宿业设置的“划线价”通常为“门市价”“指导价”或“平台挂牌价”,常被用作锚点价格,是酒店业一种促销手段。但在行业比价竞争下,一些商家会在节假日临时突击涨价再划线(例如平时卖158元,临时标1407元再划线“立省1000+”,但实际1407元从未成交过),造成优惠假象,刺激游客下单,这就构成价格欺诈。

据旅游平台统计,今年春节假期,汕头、揭阳、潮州领跑国内黑马目的地前十榜单,旅游订单增速分别高达186%、162%、135%。南都记者此前搜索发现,三地多家酒店民宿在春节假期的间夜价较平日翻数倍。有酒店从业者对南都记者提到,大量游客叠加在外潮汕人集中返乡团聚,导致潮汕地区住宿需求激增。而汕头本地的酒店和民宿接待能力有限,供需矛盾突出。对于商家来说,节日期间各类物资采购价格上升,需支付员工更高的加班工资,这部分成本也会转嫁到房价上。

对于春节住宿业价格涨幅情况,南都记者以市民身份向当地市政部门反映,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酒店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但是如果过于数倍的涨幅,消费者可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将记录并向上级反馈。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称,今年以来,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相关订房平台密切关注酒店民宿价格信息,全面摸排辖区内有一定知名度、消费者普遍关注、春节期间大型文旅活动举办地以及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等地周边的酒店民宿等各类住宿经营主体,形成共392家的监管清单,重点检查相关经营者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4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87家次,立案查处涉嫌价格违法案件10宗,其中6宗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4宗为涉嫌虚构划线价格。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针对节日文旅市场酒店价格及服务,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酒店住宿行业未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恶意毁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傅晓羚

编辑:甄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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