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提及深圳,全国两会最高法点赞“深圳经验”

南都N视频APP · 深圳大件事
原创2026-03-11 16:12

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省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审议中两次提到深圳,肯定了深圳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与深圳在破产案件的相关探索。


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运行两年

张军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法院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其他地区的智审系统研发成果,目前已形成一套全国试用的智审系统,在11个省(区、市)的23家中级、基层法院开展试点运行,效果非常好。

据了解,2024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成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率先启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实现了全流程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引领时代的司法审判新模式在深圳初步形成。

该系统的成功实践,不仅探索了一条人工智能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径,而且印证了人工智能技术的社会价值在于应用,“应用为先”是人工智能时代打造新质生产力的价值追求。

支持AI辅助审判,不意味着全盘放手,而是要持审慎态度和坚持基本红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提到,用好科技赋能司法。要稳慎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坚持“辅助”定位,司法责任主体只能是法官。


在深圳“经济重生” 深化个人破产制度实践 

此外,记者注意到,张军还特别提及深圳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据介绍,前年和今年,深圳分别有两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引用:一个是前年的破产重整案例,另一个是今年的个人破产清算案例,均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写明,“深圳深化个人破产制度实践,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当事人按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的方案积极偿债,4年考察期满被依法免除剩余债务。”这也标志着制度从“破冰”走向常态化运行。

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条例率先补足了经营主体救治的制度空白,在立法层面完善了自然人经营主体有序退出机制。

条例实施后,呼某案是深圳中院裁定的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经过4年考察期,他未清偿的百万元债务获得免除,真正实现经济“重生”。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深圳中院已受理个人破产申请785件,通过重整、和解、清算等多种途径,成功化解债务总额达2.43亿元。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经济重生的机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已然成为深圳支持创业者再出发的社会共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吴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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